在江苏省泰州市的法庭上,一起诈骗案的判决结果让人惊讶。被告人吕XX被指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然而最终法院认定的诈骗总额却比公诉机关指控的少了几万元。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原来,公诉机关指控吕XX采用钓鱼网站伪装邮箱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合计人民币XXXXXX元。但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并没有被表面的指控所迷惑。他围绕案件核心争议——银行流水中部分款项是否应计入诈骗金额,展开了系统辩护工作。
陈律师全面审查了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清单、被害人陈述、电子邮箱记录等证据,发现部分银行转账未备注“初稿费”“复审费”等与论文发表相关的费用信息,存在被认定为其他性质款项的可能。这就是案件看似简单,实际隐藏的大坑。普通人很容易忽略这些细节,导致证据缺失,陷入法律盲区。
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前提下,陈律师确定了“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庭审中,他指出被告人虽使用多张银行卡收取款项,但其中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本案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不能排除为被告人其他合法或非法收入的可能。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与诈骗行为具有对应关系。
最终,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在认定诈骗数额时,实际未将全部指控金额予以认定。法院最终确认的诈骗总额为XXXXXX元,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未成年人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中,被告人吴XX作案时不满十七周岁,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提起公诉,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陈俊峰律师自侦查阶段介入,面对“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的重罪风险,紧扣未成年人犯罪、从犯、认罪认罚等关键从轻情节,制定并执行了全程精准的罪轻辩护策略。
律师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就提出,吴XX的行为更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虽最终罪名未变更,但在量刑协商过程中,检察机关采纳了部分意见,给予了最大幅度的量刑优惠。律师还全面梳理了从轻情节,庭审中全力聚焦量刑情节,主张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争取适用缓刑。最终,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吴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在法定刑“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的背景下,最终量刑已降至法定刑以下的三分之一。
还有何XX诈骗案,被告人何XX当庭翻供,辩称自己仅为顶罪。陈俊峰律师围绕证据链完整性、罪名定性、被害人陈述的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开展系统辩护。他审阅证据材料,发现部分被害人未能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证据链存在断裂;被告人何XX在侦查阶段虽曾作出有罪供述,但后续多次翻供,且翻供内容与部分电子数据存在矛盾;涉案“赵XX”身份信息缺失,无法排除他人参与作案的可能。陈律师制定了“罪名定性+证据不足”双线推进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发表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虽最终法院未采纳被告人关于“赵XX作案”的辩解和辩护人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定性意见,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证据审查的部分意见,增强了裁判的说理性。
陈俊峰律师执业证号为13212202410843766,自202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这些案件中,他就像解谜人一样,通过细致的阅卷、精准的质疑和庭审中的有力辩护,找到被忽略的关键点,固定证据,找到突破口,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他深耕民间借贷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复杂的案件中抽丝剥茧,让真相大白。他的专业判断和办案细节,在这些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为当事人切实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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