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苏某因贪图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用银行卡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提供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还配合“刷脸”验证,帮助取现41万元,其中包含他人被网络诈骗的资金。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并全额退赃。苏某家属找到在湖北黄冈麻城市执业的项婷律师为其辩护。
项婷律师接手案件后,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会见苏某,阐明法律后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苏某认罪认罚,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基础。同时,项婷律师推动苏某及其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缴纳补偿款50000元。在庭审中,项婷律师重点论证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请求法庭对苏某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在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2021年10月,原告万某承包被告朱某房屋建设的木工工程,完成工作后,2023年3月31日双方结算,朱某出具欠条,却一直拖欠32500元劳务费。万某于2025年8月22日诉至法院,被告经传唤未到庭。项婷律师接受万某委托后,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包括原告和被告身份信息、村委会证明、欠条原件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因本案标的额符合小额诉讼程序条件,项婷律师申请适用该程序。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劳务费32500元及承担诉讼费。
还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11月,被告熊某、张某与原告XX银行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借款28万元。截至2025年7月21日,尚欠本金5万元及利息、罚息。银行多次催收无果,两被告经公告传唤未到庭。项婷律师接受银行委托,全面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根据还款情况变更诉请,论证逾期利息及罚息计算依据,主张抵押权优先受偿。法院缺席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确认银行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常识:根据法律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即为“情节严重”;金融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通常会在合同约定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加收。
案件结束后,苏某对刑事判决结果接受未上诉,开始回归正常生活;万某顺利拿到被拖欠的劳务费;银行也通过判决保障了自身债权。项婷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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