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等4名被告人犯罪。2021年,被告人A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将本人银行卡出租给诈骗团伙用于资金转移,卡内走账金额达470万余元,其中包含35名被害人的诈骗资金151万余元,同时联络他人提供银行卡赚取差价,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获利2万余元,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及相应罚金。郑晓龙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详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重点关注与获利金额相关的部分。
郑晓龙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刑事、婚姻、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婚姻案件。其作为四川省、江苏省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还身兼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委员等多项社会职务。这些经历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有着更宏观的视角和更严谨的逻辑分析能力。在本案中,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意识到获利金额的认定是关键。他仔细比对每一笔资金往来记录,分析哪些属于犯罪成本,哪些属于真正的获利,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郑律师提出的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核心辩护意见。对于获利金额,法院结合全案证据综合考量,认定被告人A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涉案银行卡、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没收追缴。在开庭前,郑律师还补充提交了关于被告人家庭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供法院参考。
郑晓龙律师处理此类帮信罪案件时,一贯采用先精准厘清非法获利范围,再全面挖掘从宽处罚情节的方法。他会仔细审查每一笔资金往来,区分犯罪成本和实际获利。同时,他注重收集被告人的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的证据。郑律师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和婚姻家事领域,他以专业、诚信、负责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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