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扣押物品依法处理,当事人未被判处刑罚,保留无犯罪记录。”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李雯菲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艰辛过程。李雯菲自2022年开始执业,拥有逾10年法律实务经验,具备法院、行政机关双重从业背景,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积淀。
接案后,李雯菲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这是她办理刑事案件的常规且关键动作。她仔细核实案件细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自首和从犯的规定,确认当事人具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且系受他人安排参与、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这一初步判断为后续辩护奠定了基础。
在证据收集方面,李雯菲全面阅卷,核算涉案金额、获利数额。通过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她明确当事人仅提供场地、协助结算,未参与赌场经营决策、分红,犯罪作用微小、情节显著轻微。这一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审查和认定的规定,为准确界定案件性质提供了有力支撑。
庭审前,李雯菲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她重点论述当事人从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社会危害性极低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不起诉的相关规定,提出不起诉的辩护请求。这一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有力的辩护观点,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环节。
之后,李雯菲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表达,推动检察机关采纳全部辩护观点,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整个过程中,李雯菲始终以法律为依据,用专业的工作方法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成功保留了无犯罪记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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