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李X提起公诉,指控其受他人指使,提供本人银行卡及刷脸验证协助转移非法资金80万余元,获利124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这一指控让李X陷入了困境,而此时,他将希望寄托在了张琪律师身上。
张琪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于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伙人律师,有着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双证律师。从业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江苏省镇江市服务多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他还是镇江地区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秉持“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
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及时会见被告人李X,全面审查案卷证据。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张琪律师发现李X存在诸多从宽情节。他围绕被告人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无前科劣迹等方面,依法提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在法庭上,张琪律师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的经验,据理力争。他指出李X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是受他人指使才实施了犯罪行为,且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较小。他的辩护有理有据,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李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及涉案手机予以没收。这一结果让李X及其家人松了一口气,也体现了张琪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张琪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辩护,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在江苏省镇江市的法律界,张琪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精湛的业务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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