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王X与长兴XX公司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一审王X胜诉。长兴XX公司不服,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王X诉讼请求,理由是一审存在事实认定和程序错误,还拿出股权认购合同作为新证据。王X陷入再审可能翻案的困境。
执业十年的戴芬芳停住了对再审申请书的审阅——她此前处理过数十起类似再审案件,深知再审期限和新证据认定是关键节点。戴芬芳立即着手梳理案件时间线,确认再审申请已超六个月法定期限。同时,她深入研究新提交的股权认购合同,结合一审的聊天记录和打款凭证,准备有力的质证意见。
戴芬芳建立了一套“再审案件双审查清单”,从程序和证据两方面进行筛查。该清单迭代了三个版本,累计应用于15起再审案件,成功驳回再审申请10起。在这个案件中,她依据清单,先明确指出再审已超期限,又通过详细对比证据,说明股权认购合同不能推翻一审认定的借款关系。最终,法院驳回了长兴XX公司的再审申请,维护了王X的债权安全。
戴芬芳自2013年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及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其中股东纠纷等相关案件200余件。她从一次复杂的再审案件中意识到再审程序和证据审查的重要性,此后便深耕该领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审查方法,为客户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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