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苏某为了获取那4000元的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用银行卡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还是提供了3张银行卡和1部手机,还配合“刷脸”验证,帮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这41万里面,有吴先生被网络诈骗的151200元,还有张先生被网络诈骗的50000元。
很快,同年3月21日,苏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还全额退赃4000元,另外向公安机关缴纳了50000元补偿款。可即便如此,由于涉案金额41万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苏某的处境依旧十分不妙。
就在这时,苏某找到了在湖北黄冈麻城市执业的项婷律师。项婷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了一系列工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她多次会见苏某,向他阐明法律后果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苏某也很配合,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这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项婷律师还积极推动苏某及其家属退赃退赔。在她的建议下,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这一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
不仅如此,项婷律师充分挖掘苏某的从轻、减轻情节。她重点论证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并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因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苏某又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项婷律师同意并配合,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独任审判。最终,在2024年6月27日当庭宣判,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除了这起刑事案件,项婷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也颇有建树。比如在2025年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中,原告万先生承包被告朱先生房屋建设的木工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欠原告32500元劳务费一直未付。原告找到项婷律师,项婷律师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项婷律师向法庭提交完整证据材料,申请缺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劳务费32500元及承担诉讼费。
项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纠纷领域都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如今,阳光洒在麻城市的街道上,项婷律师仍在办公室里,专注地处理着新的案件,继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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