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X月XX日凌晨,被告孙X(案发时未满14周岁)在原告天津某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的电竞酒店房间内,盗走电脑主机显卡、内存条、CPU等物品。酒店报警后,公安机关因孙X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给予行政处罚。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44,850元,原告委托张书雯律师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
为何聚焦未成年人侵权领域
从2020年开始执业的张书雯,在承办逾百件案件的过程中,逐渐关注到未成年人侵权案件背后复杂的法律关系和特殊规定。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其侵权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涉及到《民法典》等诸多法律条款。在张书雯看来,这一领域需要深入研究和不断实践,才能准确把握相关法律适用,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专业深耕构建证据链
在本案中,面对未成年人侵权、被告方缺席的复杂情况,执业多年且在类似案件处理上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张书雯,通过系统整理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价格认定结论书》等公文书证,清晰构建了侵权事实、损失金额与监护人责任之间的证据链条。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每一份证据都如同拼图的一块,只有精准组合,才能呈现出完整的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孙X某(孙X之父)赔偿原告财产损失44,850元,赔偿费用首先从孙X个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孙X某承担。此案后,张书雯将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的证据审查和整理方法进行了总结和完善,进一步丰富了自己在该领域的实务经验。这也启示同行,在处理特殊主体侵权案件时,要注重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深入研究和证据的精准把握,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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