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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主犯盗窃案,为何获法定最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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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3 · 145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顾浩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2210486752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051205889
代表案例:26个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在工作中不断研究学习,执业以来,尤其精于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债务追偿、婚姻及非诉讼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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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XX年X月X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有抢劫前科的主犯ZX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此为法定最低量刑。这一结果是如何达成的?背后离不开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顾浩律师的专业辩护。
有前科主犯盗窃案,为何获法定最低刑?

20XX年X月X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Z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被告人LX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千元;退缴在案的赃物折价款人民币XXX元,发还被害单位启东XX公司。有抢劫前科的主犯ZX,为何能获得法定最低刑?让我们把时间回溯到案件发生之时。

20XX年X月X日,ZX与LX商定,由ZX潜入启东XX公司厂区,盗窃焊机电缆后销赃至LX处。当晚ZX窃得电缆XXX米,销赃得款XXX元,LX随后转售获利。经价格认定,被盗电缆价值总计XXX元,属“数额较大”盗窃。20XX年X月X日二人被抓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审理期间,ZX、LX分别退缴赃物折价款XXX元、XXX元,合计全额退赔被害单位损失。ZX系主犯,且有抢劫前科,存在从重处罚情节;LX系从犯,无前科劣迹。

此时,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的顾浩律师接受了ZX的委托。顾浩律师执业于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扎根南通本地法律服务市场,主攻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接受委托后,顾浩律师直面本案主犯身份、有犯罪前科、从重处罚风险的核心难点,开始了严谨专业的辩护工作。

首先,顾浩律师全面核查案卷材料,包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价格认定意见、到案经过、前科材料、退赃凭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精准梳理出ZX的从轻情节:一是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配合司法机关查清案件;二是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认可指控事实与罪名;三是审理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物折价款,全额弥补被害单位损失,社会危害性降低。同时,明确ZX虽有前科,但距本次犯罪已逾20年,不属于累犯,仅属酌定从重情节,为量刑辩护筑牢事实基础。

接着,结合本案事实、证据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顾浩律师确立“罪轻辩护、聚焦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争取主犯法定最低量刑”的辩护策略。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罪辩护无空间,核心聚焦量刑环节,重点论证ZX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从宽价值,同时合理回应前科情节,请求法院综合考量,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在法定幅度内给予最轻处罚。

庭审中,顾浩律师围绕从轻情节逐一发表专业辩护意见:一是强调ZX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坦白情节明确,依法可从轻处罚;二是指出其自愿认罪认罚,完全认可指控,符合从宽处理条件;三是说明其主动全额退赃,被害单位损失已全部挽回,社会危害性大幅降低;四是说明其前科发生于20余年前,与本次犯罪无直接关联,人身危险性已显著降低,请求法院综合考量,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ZX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顾浩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有前科的主犯ZX获得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的法定最低量刑。这一结果的背后,是顾浩律师精准把控情节,化解从重处罚风险;专业量刑辩护,推动最优量刑结果;全流程尽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平衡各方利益,实现案结事了的专业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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