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世伟律师是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16年执业以来,已深耕山东烟台10年,专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双赛道,承办案件百余件。
2024年4月,一名朝鲜籍人员雇佣被告人杨X安排船只运输禁止进出口货物到朝鲜海域。杨X联系鲁XX,鲁XX安排毛某、楼某等人负责相关事宜,方X承揽运输业务。4月17日,船舶在烟台市芝罘区装载物资时被公安机关查扣,涉案货物715余吨,其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有687.3吨。案发后,鲁XX退还杨X50万元预付运费,并退缴违法所得2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鲁XX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庞世伟律师和汪XX作为鲁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系犯罪未遂、鲁XX系从犯、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且无犯罪前科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全案未遂、鲁XX为从犯,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20年11月10日11时许,邹X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在烟台市芝罘区某小区出口处被民警查获,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9mg/100ml。案发后,邹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庞世伟律师作为邹X的指定辩护人,提出邹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请求法庭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邹X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被告人于X某于2013年与蔡X结婚,2016年隐瞒已婚事实与罗X发展恋人关系,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此外,于X某伪造证件,骗取张X、雷X、黄X资金共计人民币XXX.35元。2024年1月4日,于X某被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其构成重婚罪、诈骗罪,建议判处十二年至十四年。庞世伟律师为于X某辩护,提出重婚罪中其有自首情节、诈骗罪中部分款项不应认定为诈骗等意见,请求对诈骗罪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将诈骗金额核减至762,854.49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李XX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五次容留他人吸毒。庞世伟律师为其辩护,提出红旗车内容留吸毒和家中容留吸毒的指控不能成立、言词证据存在矛盾等意见。法院采纳部分意见,仅认定三起容留吸毒事实,李XX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庞世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结果,赢得了客户与司法机关的双重认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