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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18年丈夫出轨生子,妻子获居住权和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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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3 · 131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侯浩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31072333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86038956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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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X拿着丈夫出轨生子的证据起诉离婚,却因房子没证面临无房可住的困境。这婚姻名存实亡18年,房子没证无法分割,她该如何维权?
分居18年丈夫出轨生子,妻子获居住权和精神赔偿

上世纪90年代,李X和王X结婚,还有了儿子。后来夫妻感情破裂,为了孩子,李X选择隐忍。这一忍就是18年,可王X却在这期间出轨,还和别人有了孩子。孩子成年后,李X终于决定起诉离婚。她心想,虽然婚姻不幸,但婚内买的房子总有自己一份,问题应该不大。

然而,现实给了她沉重一击。房子因为历史原因没办产权证,按照司法实践,法院没法判决分割所有权。要是处理不好,她离婚后可能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而王X却能继续霸占房子,甚至带“第三者”住进去。李X慌了,自己尝试和王X协商,可王X根本不配合,这让她更加焦虑,开始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经人介绍,李X找到了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的侯浩亮律师。侯浩亮律师,执业有一定经验,擅长婚姻案件。

侯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李X有王X与他人同居证据信息。这看似平常的证据,却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关键证据,侯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一方面,他指导李X收集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据、房屋为婚内购买的证据以及李X无其他住所的情况说明。另一方面,依据《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向法院提出让李X居住房屋并设立居住权的请求。

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交锋。原告李X一方主张,李X为家庭付出24年,离婚后无其他住房,男方存在明显过错,应保障李X的居住权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被告王X一方则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房屋由李X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X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准予双方离婚。听到判决结果,李X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房子没证别放弃,可申请居住权保障权益。第二,收集对方过错证据,为争取赔偿和法官倾向助力。第三,孩子成年后,勇敢用法律为自己争取安稳晚年。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婚姻中遭遇不幸不能一味隐忍,合法权益要靠法律维护。在这个案子里,侯浩亮律师抓住男方出轨证据,创造性申请居住权,帮李X守住了居住权益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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