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为男方,被告为女方。双方于2007年登记结婚,2009年生育一子。婚后因生活琐事及长期异地沟通不足,夫妻矛盾激化。原告分别在2024年、2025年两次起诉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分居满两年。2026年4月,原告第三次起诉离婚,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婚生子抚养权、要求被告支付15万元离婚损害赔偿、分割七处房产及共同债务、让被告承担诉讼费与律师费等。
被告女方起初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离婚不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便委托朱邺律师代理应诉。女方最初掌握的证据比较零散,对于七处房产的产权登记、贷款合同、公积金与养老保险账户明细等关键证据缺失。
朱邺律师接收案件后,全面梳理婚姻存续期间子女抚养、共同财产购置、债务形成等事实。他申请调取了七处房产产权登记、贷款合同、公积金与养老保险账户明细等关键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呈现出财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情况。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方可能会对房产的归属、债务的承担等提出不同意见。比如,对方可能会认为某些房产应该归自己所有,或者某些债务应该由女方承担。朱邺律师则依据梳理好的证据,从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出发进行回应。他强调证据所显示的财产购置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说明房产和债务的合理归属。
最终,在朱邺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2000元,并独立承担医疗费、教育费至子女学业完成;两套昆明市住宅归男方所有,剩余房贷由男方清偿,女方配合办理过户;昆明市商铺、三套度假区住宅、曲靖市区住宅归被告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办理过户;夫妻共同贷款由男方负责清偿;男方名下公积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归男方所有,男方分期向女方支付财产补偿款50万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各半承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上述协议合法有效。
朱邺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了全面梳理事实、精准把握关键证据的方法论。他会先全面了解案件涉及的各种事实,然后针对争议焦点去收集和整理关键证据,通过证据来明确财产归属和债务承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同时,他会根据证据情况和案件态势,及时调整策略,优先考虑调解,以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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