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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执法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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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4979人看过
导读: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等大家便于接收和查找信息的方式。并且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这一制度,表明了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决心,这对公众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消息,并且群众还可以通过相关的条例来监督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进行,也是依法治国的体现。
政府机关执法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有哪些?

  一.政府机关执法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有哪些呢?

  1.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综上所述,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方式多种多样,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及时知晓政府机关的执法信息,这不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且还促进政府职能改变,更有利于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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