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夫妻共同财产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这类案件的处理往往充满挑战。本案中,上诉人P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而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顾丽媛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其成功维权。
2018年开始执业的顾丽媛律师,作为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在婚姻家事领域深耕多年,经手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数百起,秉持“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化解法律难题。在四川成都,她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广泛认可。
本案一审时,顾丽媛律师向四川XXXX人民法院提交了DX与L某的转账记录、短信聊天记录、DX的当庭陈述等多项证据,证明DX与L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案涉转账款项属于未经配偶同意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主张返还差额款项。然而,L某辩称存在投资关系,一审法院以PX主体身份不适格、无法认定转账为赠与为由,驳回了PX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顾丽媛律师迅速行动,凭借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精准梳理一审判决存在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她锁定上诉核心要点,指出一审法院未明确认定DX与L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对转账性质认定脱离客观事实,且PX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有权主张款项返还。
二审由四川省成都市XX人民法院审理,顾丽媛律师在庭审中条理清晰地发表上诉意见,针对L某的抗辩理由逐一驳斥。她强调DX与L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充分证据证实,D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L某所称投资款已返还,且其统计转账金额存在问题;同时明确PX仅主张返还差额款项的一半,是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合法处置。
最终,四川省成都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顾丽媛律师的上诉意见,作出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L某退还PX人民币XXXX元,并重新划分诉讼费用。这一结果有效维护了PX的合法财产权益,也为同类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裁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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