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与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张X称2019年x月入职该公司当焊工,接受公司跨项目调度、微信群管理、钉钉考勤及工资核算,虽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x月,张X在工地作业受伤,公司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并否认劳动关系。张X历经劳动仲裁和一审诉讼均败诉。黄宇杰律师介入后,首先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证明人格从属性、组织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三者兼具,以此作为审查案件的切入点。
黄宇杰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他曾在本地大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等职务长达10年。这些经历使他熟悉企业用工管理流程和工伤处理痛点。在本案中,他凭借深厚的企业法务经验,敏锐地捕捉到案件的关键,以劳动关系从属性核心要件为突破口。在审查证据时,他注重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去分析,如通过梳理微信群记录、钉钉打卡记录等,来证明张X与公司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为后续的证据补强和抗辩拆解奠定了基础。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黄宇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张X与公司具备人格、组织、经济从属性,劳动关系成立;公司的劳务派遣抗辩不成立;确认张X与公司xx月xx日至2023年x月x日存在劳动关系。最终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公司承担。在开庭前,黄宇杰律师补充提交了四大类关键证据,包括管理从属性证据、经济从属性证据、组织从属性证据以及反驳劳务派遣的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支撑。
黄宇杰律师处理此类劳动争议案件,一贯采用“证据补强—抗辩拆解—逻辑闭环”的操作方法。先紧扣劳动关系从属性三要素进行证据补强,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再针对对方的抗辩理由进行拆解,直击其逻辑漏洞;最后形成逻辑闭环,使整个案件论证体系更加严密。他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劳动争议、工伤待遇赔偿、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尤其擅长工伤理赔及衍生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劳动者提供了有效的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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