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严重威胁。2022年1月5日,张与林X签订《沥青混凝土施工合同》,张依约施工,但林X未付清工程款。这不仅使张的资金周转陷入困境,还可能影响其后续业务开展。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张遂委托其代理此案。
在案件前期,冯从福律师开始系统梳理证据。他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冯从福律师全面收集并整理了《沥青混凝土施工合同》、工程量确认单、补充协议、费用确认表等系列书面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呈现了从合同签订、施工完成、工程量确认到费用核算的完整过程。林X签署的三份确认文件成为法院认定欠款金额的核心依据,为原告的工程款主张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被告提出的路面厚度不达标的质量抗辩,冯从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应对能力。他曾多次处理类似的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件,经验丰富。一方面,他援引合同中“摊铺完工之日起30日内甲方未组织验收,视为沥青路面验收合格”的约定,指出林X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另一方面,提交《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证明案涉工程已通过业主单位正式验收。通过这些有力的举措,成功化解了本案最大的事实风险。
林X提出反诉,主张因张施工质量不合格且拒不返工导致工期延误,要求赔偿损失。冯从福律师紧扣证据规则,凭借其丰富的庭审经验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逐一击破对方的主张。他指出对方提交的整改通知书、函告等无原件核对,财审初审截图来源不明、不符合证据规范,同时提交交工验收证书证明工期无延误。最终,法院驳回了林X的全部反诉请求,为客户避免了近46万元的潜在损失。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冯从福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认定合同无效但张有权参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款,支持原告全额工程款诉求,驳回被告全部反诉请求,同时支持自2023年8月8日起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冯从福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是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获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在当地法律界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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