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律师执业于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x81682,服务地区涵盖廊坊、永清县。她是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经济纠纷相关案件就达600余件,尤其专精于买卖合同案件。同时,她还擅长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王芳律师持有税务师、高级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师等多项权威认证,2023年参加廊坊仲裁员发展课程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能为客户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在众多案件中,一起民间借贷案充分展现了王芳律师的专业能力。刘X与郭XX系朋友关系,2024年5月,郭XX因资金周转分两笔向刘X借款10万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条,也未约定借款期限与利息。借款到期后,刘X多次催要无果,委托王芳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XX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郭XX在庭审中否认借贷关系,辩称该10万元是“好处费”,但未提供有效证据。
这起案件存在诸多难点。一是缺乏书面借条,借贷关系难以认定;二是郭XX否认借贷关系,增加了举证难度;三是双方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逾期利息计算存在争议。
王芳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在法律依据上,依据相关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强调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能证明借贷合意。在证据组织方面,收集整理银行转账记录和双方通话录音,形成完整证据链。在诉讼技巧上,针对郭XX的抗辩,要求其提供证据证明“好处费”主张,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支持刘X要求郭XX偿还本金及按一年期LPR计算逾期利息的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郭XX承担。郭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因刘X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对出借人而言,即便亲友间借款,也应尽量签订书面借条,若未签订,要留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对借款人来说,若否认借贷关系,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款项性质,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案件也明确了在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时,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
从司法实践来看,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在缺乏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录音等能形成完整证据链,也可认定借贷关系。这体现了司法实践对证据规则的重视,也为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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