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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突破“背靠背”条款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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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26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沙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5年 职务:主任
律所: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20120211132199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78501636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始终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与诉讼权利;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领域,她善于精准识别法律风险、破解争议僵局,以“事前预防、事中把控、事后化解”的全流程服务,为当事人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在婚姻家事领域,她兼顾法理与情理,以专业理性与人文关怀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守护公平正义与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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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背靠背”条款、举证责任分配及支付条件认定是难点。贵州的沙璇律师凭借专业能力,通过梳理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在胥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突破困局,明确支付条件,认定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突破“背靠背”条款困局

202X年,胥某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将相关公司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方不服提起上诉。此类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在实务中颇为常见,涉及诸多复杂法律问题,而在贵州执业的沙璇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上经验丰富。

沙璇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她所在的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扎根贵州,为当地众多企业和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沙璇律师秉持“尽心勤勉、秉承严谨、坚守信念、精诚尽责”的执业理念,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民商事诉讼案件上千起,还为几十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务顾问,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胥某案中,被告方上诉称《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尚未成就,“背靠背”条款有效,被上诉人未开具发票其有权拒绝支付,且原审法院未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沙璇律师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了深入分析和应对。

对于支付条件是否成就的问题,沙璇律师仔细研究案件事实,发现案涉项目已验收合格且过缺陷责任期,完成了结算审核。虽然合同约定了“背靠背”条款,但上诉人在长期未收到结算付款的情形下,未积极向上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应视为不正当地阻碍支付条件成就,依法应视为支付条件已成就。沙璇律师依据这一法律规定,有力地反驳了上诉人以“背靠背”条款为由认为支付条件不成就的主张。

在工程价款认定方面,沙璇律师对各项费用进行了细致梳理。对于甲供材料费用,她严格审查证据,指出上诉人主张的吊装运输费既没有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认凭证,也未得到被上诉人的追认,一审未将其计入甲供材料款项予以扣除是正确的。通过这种严谨的证据审查,沙璇律师确保了工程价款认定的准确性。

此外,沙璇律师还关注到合同中“先票后款”的约定。她认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交付建设工程是主要义务,开具发票是附随义务,二者不具有对等性,上诉人以此为由主张支付条件不成就缺乏法律依据。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沙璇律师的观点,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沙璇律师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在贵州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沙璇律师以其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成为了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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