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龙湾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委托人因事故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而肇事方虽承担全责,但仅垫付部分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陷入僵局。此时,翁鹏威律师的介入为委托人带来了转机。
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开始在法律行业耕耘,执业于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涵盖四川-温州-龙湾。他深耕于劳动案件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劳动相关案件200余件。作为律所高级合伙人、民商事权益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兼任龙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和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实践导师,翁鹏威始终秉持“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温暖力量”这一执业理念。
接受委托后,翁鹏威律师迅速行动。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前往交警部门调取事故认定书、肇事车辆及保险信息,成功固定肇事方全责的核心证据。随后,他协助委托人整理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损失相关证据,仔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并明确诉讼请求。考虑到事故造成委托人和其家属两人受伤的情况,翁鹏威律师为保障委托人权益,明确提出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下的份额分配方案,同时就肇事方垫付费用、补偿款等事宜与委托人确认,做好案件细节梳理。
案件立案后进入庭审阶段,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抗辩意见,包括主张委托人承担20%过错责任、赔偿金额过高、不承担非医保用药及鉴定费诉讼费等。面对这些难题,翁鹏威律师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同类案件经验,针对上述抗辩逐一进行反驳。他举证证明交警部门已作出全责认定,委托人无任何过错,让保险公司的过错责任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就各项赔偿项目,结合证据及浙江省赔偿标准,逐一论证金额的合理性,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核减主张;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翁鹏威律师就肇事方垫付费用的处理、交强险份额分配等问题向法院提出合理意见,请求法院一并处理以减轻当事人诉累。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翁鹏威律师的代理意见,采信交警部门的全责认定,驳回保险公司的各项不合理抗辩。依法核定委托人的合理损失,认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结合交强险份额分配方案及肇事方垫付费用情况,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委托人各项经济损失143369.77元,同时支付肇事方垫付的60000元。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翁鹏威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心处理,成功解决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的痛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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