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覃X以织某县供电局项目利润分配争议为由,将被告吕X诉至遵义市XX区人民法院,要求吕X支付款项156万余元,庭审中变更为127万余元。面对高额的索赔金额和不利的局面,被告吕X委托了来自贵州遵义的李光伟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重审程序。
执业近十年的李光伟律师,在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接手案件后,他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针对原告高额利润分配主张,制定了针对性的抗辩策略。他从项目实际收支、税费抵扣、已付金额等方面入手,明确核算节点与扣减依据。
庭审中,李光伟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提交了项目缴税明细、付款凭证、结算沟通记录等大量证据,以此还原项目实际运营成本与结算情况,有效反驳了原告不合理的金额主张。当原告提出审计申请时,李光伟律师结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作出合理抗辩。虽然审计最终未进行,但法院采纳了他关于项目各项费用扣减的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虽认定案涉利润应按50%比例分配,但采纳了被告关于项目税费、垫付费用、已付款项等核心抗辩意见。判决被告吕X仅需支付原告114万余元,较原告诉请的127万余元大幅减少,驳回了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在李光伟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本案成功为当事人减少了十余万元的付款义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的合法财产权益,实现了案件结果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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