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执业至今,杨友良律师已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其中合同类案件700余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以及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其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下面以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为例,看看杨友良律师是如何在案件中展现专业能力的。
通常情况下,在民间借贷纠纷中,面对“借条形式简陋”“无转账凭证”“已过诉讼时效”等多重抗辩时,很多律师会陷入被动。一般的处理思路是尽量寻找一些常规的证据来证明借款的存在和未过诉讼时效,比如尝试寻找证人证言、补充一些简单的催款记录等,但往往因为证据不够充分,难以有力地反驳被告的抗辩。
然而,在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中,杨友良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面对被告提出的借条存在重大瑕疵、无款项交付凭证以及已过诉讼时效等抗辩,杨律师没有局限于常规的证据收集方式。他通过提交报警记录、交房凭证等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报警记录证明了原告曾向债务人催要借款并发生纠纷的事实,交房凭证则进一步佐证了借款的真实性,有力地证明了现金交付的事实。
按照常规,如果证据不足,此类案件很可能会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被告凭借借条的瑕疵、无转账凭证以及诉讼时效已过等理由,很容易让原告陷入败诉的困境,原告不仅无法收回借款本金,还可能承担诉讼费用。
不同的是,在杨友良律师的努力下,实际结果是法院确认了原告与债务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驳回了被告的时效抗辩。法院判决被告在继承债务人遗产范围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这一结果与常规可能出现的败诉结果截然不同,充分体现了杨友良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精准判断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成功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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