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得从委托人说起。他和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了多份公寓租赁合同与委托管理合同,还一次性付了一大笔钱。当时想着,合同里写得清楚,公司会定期给自己固定收益,这事儿稳赚不赔,问题不大。可谁能想到,公司长期拖欠收益款,委托人心里开始慌了。
眼看着钱要不回来,委托人自己找公司理论,公司法定代表人倒是出具了协议确认欠款,还承诺会偿还。委托人松了口气,觉得有协议在,这钱迟早能到手。可法定代表人只付了少量款项就没了下文,委托人这下彻底没了主意,焦虑得不行,反复想不通怎么会这样。
无奈之下,经人介绍,委托人找到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班兆然律师。班律师执业三年,是律所高级合伙人,承办过超329件案子,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
班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合同虽名为租赁,但双方并未实际交付房屋,也不共担经营风险,这其实是民间借贷关系,而这个细节被委托人完全忽略了。
有了关键发现,班律师开始制定诉讼策略。他指导委托人收集相关合同、付款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协议等证据,固定双方借贷关系的事实。同时,以公司逾期付款构成根本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全部涉案合同。还结合协议认定法定代表人构成债务加入,把他列为共同责任主体。
到了庭审,公司方坚称是租赁关系,不承认违约。班律师则依据收集的证据,详细阐述双方实为借贷关系,公司违约的事实。经过激烈交锋,法院最终采纳了班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
当听到法院判决确认涉案合同依法解除,判令房地产经纪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定代表人在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方全额承担时,委托人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合同要明确法律关系,别被表面形式迷惑;第二,遇到违约及时保留证据,方便维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签合同不能只看表面,遇到问题要及时维权。在这个案子里,班兆然律师精准抓住合同背后的借贷关系这一关键细节,为委托人制定了完整诉讼方案,助其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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