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顺花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600件案件。她的自学经历让她养成了独立钻研和深入思考的习惯,这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她所在的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为她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平台,也让她在法律领域不断成长。
在那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以委托人某实业公司逾期交房且擅自变更规划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及支付违约金。蒋顺花接手案件后,迅速意识到案件的核心争议所在。她在北京大学自学时培养的严谨逻辑思维,使她能够精准地锁定问题关键。她深入核查案件背景,发现案涉项目建设期间恰逢新冠疫情,兴义市还实施了临时静默管理。她曾处理过类似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案件,凭借这些经验,她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重要的抗辩点。她调取兴义市住建局相关文件,为抗辩逾期交房提供了政策支撑。在梳理证据时,她展现出了细致入微的专业素养。她协助委托人整理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包括《延期交房告知书》《交房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规划变更的批复及公示记录等。她曾在众多案件中积累的证据整理经验,让她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庭审中,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抗辩,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强调委托人延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导致,且未超出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不构成违约;规划变更合法合规,未损害原告核心权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房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原告的合同目的完全可以实现,解除合同不利于交易稳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蒋顺花同样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能力。原告重庆XX有限公司要求二被告支付第二笔服务费及相关费用,XX公司委托蒋顺花担任诉讼代理人。蒋顺花迅速聚焦案件核心,以“厘清合同约定、锁定付款主体、辨析合同效力、反驳成果认可主张”为思路推进代理工作。她仔细核查《设计咨询服务合同》条款,凭借多年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准确判断出XX公司并非合同约定的付款主体。针对原告提出“XX公司未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视为确认成果”的主张,她举证关键沟通记录,证明XX公司已提出审核意见,“视为确认”的前提不成立。她还核查发现原告公司无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资质,案涉合同部分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她在处理合同效力问题上的丰富经验,让她能够准确辨析合同的有效性及责任划分。庭审中,她围绕核心观点充分辩论,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对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蒋顺花在这两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充分体现了她的专业洞察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独立钻研的精神,在复杂的合同纠纷中拨开迷雾,为当事人守护了合法权益。她的自学经历和多年的执业经验,让她在面对各种法律问题时都能保持冷静和专业,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在法律的道路上,蒋顺花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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