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天水市,原告陈XX陷入了一场民间借贷纠纷的困境。被告王XX于2021年4月3日因经营缺乏资金,以其经营的11辆汽车作为抵押,向陈XX借款。双方约定被告每取走一辆抵押汽车,就向原告偿还相应本金及利息,并每月支付每辆抵押汽车保管费300元。然而截至2023年10月,被告仅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尚欠原告借款本金38万元及相应利息未付,还有6辆抵押汽车仍由原告保管产生了保管费用。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此时,陈XX找到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梁小龙律师已执业13年,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25件。他曾先后任职于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与行业认知。
接受委托后,梁小龙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深知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全面细致地梳理了借款相关凭证、抵押约定、还款记录、车辆保管相关证明等证据。通过精心整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清晰地证明了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以及被告拖欠借款及相关费用的事实。这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提供了充分、有力的证据支撑,夯实了维权基础。
在明确证据后,梁小龙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精准把控诉讼思路。他明确了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包括利息、保管费的计算标准和起算时间。精心撰写起诉状,在庭审中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主张及事实理由。这种专业的处理方式促使被告王XX在庭审中对原告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予以承认。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王XX向原告陈XX归还借款本金38万元及利息,支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车辆保管费32400元,后续保管费按每月1800元计算,自2025年4月1日起至借款还清、车辆发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王XX负担。判决生效后,被告需在10日内一次性履行全部给付义务,逾期未履行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梁小龙律师凭借扎实的债权维权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全程代理案件,从证据梳理、立案、庭审到判决执行指引,为原告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不仅助力原告追回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车辆保管费,还成功让被告承担了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最大限度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赢得了原告的高度认可,也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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