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受雇于B,在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A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还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这时,A找到了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的于彩霞律师。
你可能会想,这案子麻烦在哪儿呢?C辩称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是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而且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伤残结论,要求高额赔偿。同时,C与施工方B的关系界定也存在争议,这些都给案件处理带来了难题。
于彩霞律师接手后先做的事是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她积极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针对原告的伤残鉴定,她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在法庭上,她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她还积极促成C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与B之间形成劳务关系,B承担45%责任,原告自身承担45%责任,C承担10%责任。C此前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于彩霞律师成功将C的责任比例控制在10%,还避免了17.8万元的损失。
除了这个案子,还有一起劳动纠纷。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仲裁后双方均不服起诉,于彩霞律师在诉讼中积极与对方沟通,促成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两公司共同支付A31万元,一次性解决全部争议。
还有一起股权转让纠纷,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和转让协议后,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B辩称协议伪造、股权转让附有条件。于彩霞律师强调签名真实及履行行为印证协议有效,援引优先购买权规则排除抗辩,精准诉请股权变更登记。法院判决公司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
判决下来后,C把垫付费用的相关凭证和判决书收在了一起,这场纠纷也算是圆满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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