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律师扎根天津,在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等领域,尤其是在涉刑家庭婚姻财产处置等细分方向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婚姻家事案件就有300件。
李某(女)与魏某(男)登记结婚,委托张慧律师时称双方已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无争议。然而,张慧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发现双方实际拥有两套房产、一辆汽车及复杂贷款。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包含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及30万元补偿款的详细方案。但法官告知,若将这些内容写入调解书,需追加诉讼请求并补缴诉讼费。
张慧律师向李某充分释明了其中的风险,然而李某为了节省费用,坚持不将具体财产分割内容写入调解书。张慧律师秉持严谨的办案风格,制作了谈话笔录,让李某签字确认自行承担后果。最终,调解书仅确认了离婚及30万元补偿,未涉及具体财产分割。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当事人往往容易忽视潜在的风险。张慧律师长期认为,在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或调解书中,一定要明确具体的财产内容和分割方式,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很多当事人可能为了节省费用或图一时方便,而忽略了这些重要细节,当时可能未意识到这会给自己带来后续的麻烦。
与这起“假离婚”财产约定案件不同,张慧律师还处理过涉长期失踪的离婚纠纷。闫某(女)与梁某(男)登记结婚,梁某自2017年无故离家七年音讯全无,闫某独自抚养女儿。第一次起诉时,因证据不足被判决不准离婚。张慧律师指导闫某系统收集报警记录、水电缴费凭证、女儿学费记录及女儿亲笔声明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分居满一年以上且感情破裂。最终,法院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判决准予离婚,女儿由闫某抚养,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另外,张慧律师还处理过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纠纷。田某(女)与史某(男)均患有智力障碍,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田某首次起诉离婚因主体资格不符被驳回。张慧律师指导田某之母申请宣告田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待特别程序完备后再次起诉,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离婚,别无其他纠葛,案件以调解结案。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无论是财产分割还是其他事项,都要尽可能详细地明确在书面文件中,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