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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工伤赔偿纠纷胜诉,用人单位承担24万余元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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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31 · 138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瑶律师 已认证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31171691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594289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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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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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核心争议为项目参保但实名制录入晚于受伤时间,工伤保险不予赔付部分的承担问题,以及工资标准不明时工伤待遇计发基数的确定。辽宁大连刘瑶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助力原告获法院支持,用人单位需给付各项工伤待遇合计247,374.46元。
建筑工人工伤赔偿纠纷胜诉,用人单位承担24万余元工伤待遇

建筑工人吴X在施工时眼部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然而,因案涉工程虽已整体参加工伤保险,但吴X的实名制录入时间晚于受伤时间,社保机构不予核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同时,双方在工资标准上存在争议,均无法充分证明真实月工资标准。这使得吴X在主张工伤赔偿时面临诸多困境,他迫切需要一位专业律师为其维护合法权益。

辽宁大连刘瑶律师,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执业三年以来,始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专注处理劳动争议等核心领域案件。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同仁的认可。当吴X找到刘瑶律师时,她深知此案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立即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刘瑶律师首先针对项目参保但实名制录入晚于受伤时间这一关键问题,深入研究了《辽宁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她发现根据相关规定,项目参保但事故发生前未完成实名制登记的,基金不承担登记前发生的费用。这为确定责任承担主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

对于工资标准的争议,刘瑶律师一方面积极收集吴X的工资发放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被告公司转账记录以及案外人微信转账记录等。另一方面,她充分考虑到建筑行业工资发放不规范的实际情况,引导法院参照大连市工伤保险过渡计发基数来确定工伤待遇计发基数。在庭审中,刘瑶律师凭借严谨的逻辑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有力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为吴X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经过刘瑶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劳动关系于2025年5月13日解除,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各项工伤待遇合计247,374.46元。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吴X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刘瑶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刘瑶律师任职于全国知名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布局全国50余家分所,拥有强大的专业团队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她的案件办理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在未来,她将继续深耕核心业务领域,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以更专业的能力、更严谨的态度,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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