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开始执业以来,朱秀芳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和合同纠纷案件。这些案件中,每一个都有着独特的故事和挑战。
先来看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某建设公司与缪某产生了劳动纠纷。缪某于2025年2月27日入职该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然而,仅仅在2025年3月4日,公司就向缪某发送《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于次日终止劳动关系。缪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求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主张缪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
朱秀芳和陈律师接受缪某委托后,迅速行动。做了多年这类纠纷,她们见过太多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劳动者。于是,她们第一时间与缪某深入沟通,明确核心争议焦点为“公司解除与缪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围绕这个焦点,她们指导缪某系统梳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社保参保记录、相关资格证书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的维权证据链。庭审中,针对公司主张的三大解除事由,她们逐一展开驳斥。比如,关于“简历造假”,缪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出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且工资支付记录显示缪某不存在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已送达缪某或由其制定。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缪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除了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也是朱秀芳常处理的领域。江某与李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李某购买货物后未足额支付货款。2022年9月19日,双方结算后李某出具欠条,约定分期还款,若拖延付款需按银行四倍利息支付。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经江某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江某委托朱秀芳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
朱秀芳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江某深入沟通,了解买卖合同履行细节、货款结算过程及催讨情况。结合案件事实,她指导江某整理并固定关键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李某出具的欠条等,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制定清晰的诉讼策略。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李某出具的欠条系真实意思表示,其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最终,法院采纳了朱秀芳的全部诉讼主张,判决李某支付江某剩余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朱秀芳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她精准锁定争议核心,明晰维权方向,避免陷入无效争论;全面梳理证据链条,夯实维权基础,从事实层面削弱公司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专业庭审抗辩,清晰阐述违法解除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成功维护劳动者权益;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指引,防范同类维权风险。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她精准梳理案情明确维权方向,固定关键证据夯实胜诉基础,通过专业庭审抗辩实现诉求,成功追回款项,同时为当事人及同类纠纷主体提供专业法律指引,防范交易风险。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注重审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若解除事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将认定为违法解除。合同纠纷案件中,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欠条等书面凭证是认定欠款事实和还款约定的重要依据,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结尾
面对劳动和合同领域的权益受损问题,朱秀芳凭借精准的争议焦点锁定、全面的证据链构建、专业的庭审抗辩以及有效的法律适用,为当事人成功维权。无论是劳动纠纷中争取违法解除赔偿金,还是合同纠纷中追回拖欠货款,她都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实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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