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本应双方协商一致。然而,在G某诉T某、P某、Y某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中,Y某竟在长达40年的婚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G某同意,擅自将15套商业房产赠与婚外非婚生子T某,严重侵害了G某的合法权益。
2018年开始执业的顾丽媛律师,作为婚姻家事与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的资深从业者,已在四川成都处理过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顾丽媛律师接受G某委托后,开始了艰难的破局之路。
顾丽媛律师首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她通过调取房产登记档案、股东分红凭证、项目开发资料,证实案涉15套房产均为Y某婚内经营收益转化而来,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Y某的单方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同时,顾律师紧扣公序良俗,指出Y某基于婚外情及非婚生子关系擅自赠与巨额房产,既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
针对对方“为未成年人生活所需”的抗辩,顾丽媛律师清晰区分法律边界,强调不能以未成年人利益为由非法占有他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交婚姻证明、房产登记信息、婚外情事实、财产来源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最终,四川省XX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9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全面采纳顾丽媛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Y某将15套房产赠与T某的行为无效,判令T某、P某协助将15套房产变更登记至G某名下,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全部由被告承担。
顾丽媛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严密的证据体系与有力的庭审代理,成功为委托人追回15套商业房产,彰显了其在婚姻家庭、财产赠与、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与执业担当,也为同类婚内赠与非婚生子财产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裁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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