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静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启法律职业实习生涯,擅长婚姻家事、劳动工伤、知识产权、合同事务、刑事辩护等领域。执业以来,她承办各类案件600余件,其中婚姻家事与劳动争议案件办理量超400件。
在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中,被告在工厂从事打磨工作,劳动合同书面约定月工资为X元,但实际银行流水显示月均收入远高于此标准。2024年10月,被告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残九级。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因工伤赔偿产生争议,经仲裁裁决企业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企业不服,以“合同约定工资”为由起诉,主张按低工资标准赔付。
被告最初掌握的证据是劳动合同和银行流水,但企业可能会以合同约定工资为由进行抗辩,关键证据在于如何证明实际工资标准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合理性。
姜静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提交完整银行流水,证明被告实际月均工资远高于合同约定,企业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工资台账,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其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明确工伤待遇应按实际工资计算,而非合同纸面工资。再者,结合伤情、住院记录及医嘱,主张3个月停工留薪期,确认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最后,强调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应依法足额支付工伤待遇,不得以低价合同约定逃避法定赔偿责任。
庭审中,企业坚持按劳动合同约定的X元赔偿,拒绝按实际收入赔付,同时对停工留薪期时间及工资差额提出异议。姜静律师则依据上述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回应,强调实际工资标准和停工留薪期的合理性。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月工资按X元计算,判决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X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X元,两项共计X万余元,并驳回企业全部诉讼请求。
姜静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一套清晰的方法论。一是优先锁定实际工资标准,通过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实际收入;二是明确工伤赔付规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赔偿依据;三是核定停工留薪期,结合伤情和医嘱确定合理期限。凭借这些方法,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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