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顾浩律师承办了多起案件。在这些案件里,有几个共性问题反复出现。
第一个共性问题是,很多当事人因自身情节存在从重因素,面临较高的量刑风险。比如有犯罪前科或者是主犯身份的当事人,在量刑时很容易受到较重的处罚。顾浩律师在实践中形成的判断逻辑是,细致梳理当事人的全部情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从轻因素。他会全面核查案卷材料,包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各类鉴定意见、到案经过、前科材料、退赃凭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精准锁定当事人具备的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在有前科主犯盗窃案中,被告人ZX曾因抢劫罪被判刑,此次作为主犯参与盗窃。顾浩律师通过仔细阅卷,发现ZX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审理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物折价款,全额弥补被害单位损失。同时明确ZX虽有前科,但距本次犯罪已逾20年,不属于累犯,仅属酌定从重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顾浩律师的辩护意见,ZX获有期徒刑六个月的最低法定量刑。
第二个共性问题是,部分案件中当事人的从轻情节容易被忽视。有些当事人虽然有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情节在量刑时没有得到充分的考虑。顾浩律师的操作习惯是,在庭审中围绕这些从轻情节逐一发表逻辑严谨、依据充分的辩护意见,强调这些情节的价值。
在猥亵儿童案中,被告人SX系初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顾浩律师在庭审中强调被告人系初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坦白情节节约了司法资源,体现悔罪诚意;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宽处理条件。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顾浩律师的从轻辩护意见,被告人S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处于公诉机关建议量刑区间的中间偏下位置。
第三个共性问题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时,无罪辩护空间极小,如何进行有效的罪轻辩护成为关键。顾浩律师的策略是确立“罪轻辩护+情节最大化争取”的核心策略,聚焦法定从宽情节的认定与适用,重点论证当事人立功、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的价值。
在企业内部人员盗窃金粉案中,被告人崔X涉案金额属“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顾浩律师精准锁定崔X具备的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四大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确立“罪轻辩护+情节最大化争取”的策略。庭审中,围绕这些情节发表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辩护意见,崔X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刑事辩护的核心处理原则是,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全面挖掘当事人的从轻情节,通过严谨的论证和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量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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