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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巧辩轻微盗窃案,助力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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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9 · 13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蔡泽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2010228763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5017128614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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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因多次小额盗窃被立案审查起诉,面临刑事犯罪记录风险。自2018年执业的浙江宁波律师围绕初犯、坦白、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提交书面意见并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律师巧辩轻微盗窃案,助力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在浙江省xx县多家店铺多次以顺手牵羊方式窃取衣物,涉案总价值1419元,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对于当事人来说,一旦被认定有罪,刑事犯罪记录将对其未来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蔡泽业律师是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自2018年开始在浙江宁波市执业。他深耕于刑事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刑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秉持“专注、极致、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蔡泽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

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蔡泽业律师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同时,他依法会见当事人,了解其作案动机、到案经过及悔罪态度。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和情节挖掘,蔡泽业律师确认当事人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当事人系初犯,无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系一时糊涂,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构成坦白,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主动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涉案衣物已全部追回并发还,同时额外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愿意接受法律教育。

基于这些情节,蔡泽业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他重点阐述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同时,蔡泽业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充分说明从轻处理的必要性。在跟进审查过程中,他持续配合检察机关完成补充讯问、材料核实等工作。

最终,浙江省xx县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蔡泽业律师的辩护意见,经审查认为当事人虽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具有初犯、坦白、退赔、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这一结果避免了当事人留下刑事犯罪记录,最大限度维护了其合法权益。蔡泽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解决了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难题,体现了他在刑事法律实务中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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