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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与借款纠纷:如何保障债权全额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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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9 · 141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320231061423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7383651706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在央企、上市公司前后十年从事财务工作并长期担任财务负责人,除律师资格外,还拥有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财税及法律复合型知识结构。同时熟悉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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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商业活动和工程款拖欠、借款不还的情况并不少见。南充某天然气公司遭遇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张X也面临朋友瞿X借款逾期未还的困境。这类案件难点在于确定欠款金额和违约金计算标准等。黄明律师凭借专业能力,通过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运用证据规则等动作,成功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工程款本金、借款本息及维权费用。
工程款与借款纠纷:如何保障债权全额追回?

在南充的商业活动中,各类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黄明律师凭借其独特的“财税+法律”双重视角,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案件。

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8月31日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该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应在签订后支付50万元,余款158万余元于“通气点火前”付清。然而,合同履行中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为以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并承诺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截至起诉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

黄明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面对这起工程款纠纷,他迅速确定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一是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应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对偿付能力表示困难,并对高额违约金提出异议。

黄明律师首先夯实债权基础,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当庭对账,精确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针对违约金争议,他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付款方式和期限,修改了违约责任条款表述,但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主张被告长期拖欠构成违约,应承担责任,并向法庭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的约定背景。同时,考虑到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对违约金标准酌情调整,黄明律师将诉讼策略核心放在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上,将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关于工程款本金部分的主张,全额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1,019,541元;部分支持违约金诉求,认定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除了工程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也是常见的法律问题。2025年2月,张X的朋友瞿X以投资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向张X借款12万元。张X于2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瞿X先出具《借条》,后于2月19日出具更详细的《借款承诺书》,约定还款期限为2025年4月15日,逾期还款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利息,若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出借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债权,借款人应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部合理维权费用。

还款期限届满后,瞿X仅偿还3.6万元,剩余8.4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未支付。经多次催收无效,张X委托黄明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瞿X偿还剩余本金、按约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剩余本金及利息计算是否准确,以及《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黄明律师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强化证据优势,向法庭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借款承诺书》及被告部分还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闭环。精准计算与适时调整诉请,精确计算截至起诉前的利息,当庭调整利息计算起止点,明确自逾期次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约计算,并主动撤回可能被视为重复主张的“违约金”请求。力主支持维权费用,阐明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实际发生。

被告虽未到庭,但提交书面答辩状对律师费承担提出异议,黄明律师当庭回应,指出被告签署《借款承诺书》应受约束,其“不知晓相关法律细则”的抗辩不能免除合同义务

法院全面采纳黄明律师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判决被告瞿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按《借款承诺书》约定的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利息,承担原告律师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案件中,黄明律师展现出了独特的价值。在工程款纠纷中,他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迅速厘清争议焦点,将工作重点放在固定欠款金额上,确保当事人核心利益。娴熟运用证据规则,组织证据链并高效对账,使欠款事实无可辩驳。理性预判与策略应对,在违约金问题上既积极主张权利,又合理预判裁判结果,引导当事人设定合理诉讼预期。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他最大化运用证据价值,使书面证据证明力充分发挥。专业设计诉请并灵活应变,调整利息主张、舍弃可能有争议的请求,让判决结果稳固。成功实现维权成本转嫁,说服法院支持律师费承担约定,实现权利全面救济。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若双方通过补充协议变更主要条款,变更后未重新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可能被视为“没有约定”,法院会依法酌定标准,但债权人对核心债权的主张,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会得到法律保护。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内容清晰、权责明确的书面借款协议是保护出借人权益的有力武器,协议中关于利息计算方式、违约方承担维权费用等合法约定能得到司法支持。

结尾

回到最初的困惑,无论是工程款拖欠还是借款不还,黄明律师凭借精准判断、证据运用和策略调整等优势,为当事人成功追回款项,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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