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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穿行多起民商案件,只为当事人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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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9 · 196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戎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120211137948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527004430
代表案例:25个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认真尽责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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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多起民商案件中,戎畅律师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纠纷案中,成功驳回对方百万元诉请;同居关系析产及共有房屋分割纠纷案里,助当事人分得价值更高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为当事人免除不当债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中,争取到合同解除、全额退款的胜诉结果。
律师穿行多起民商案件,只为当事人化险为夷

2021年执业以来,戎畅律师在民商事领域表现出色,承办了众多诉讼及非诉案件。在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纠纷案中,原告郑X、王X持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起诉被告牛X、吴X,要求支付退股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牛X委托在武汉汉阳区执业的戎畅律师应诉,律师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抗辩。提交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指出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进行财务清算,应认定无效。最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同居关系析产及共有房屋分割纠纷案中,原告小X与被告小X自2005年起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武汉市蔡甸区、洪山区两处房产,均登记在小X名下。后双方感情破裂,小X诉至法院请求分割房产。小X委托戎畅律师代理,律师协助收集房屋产权信息、装修支出凭证等证据,证明双方财产混同。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房屋为同居期间共同购置,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小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买卖合同纠纷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中,原告李X持载明欠款人小夫、标注“老婆XXXXXX”的欠条,将小夫、XXXXXX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支付货款及利息。XXXXXX委托戎畅律师应诉,主张未在欠条签字、未参与经营、案涉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审法院判决二人共同支付货款,XXXX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欠条中XXXXXX签字及捺印均非本人所为,粉面店为小夫个人经营,改判由小夫单独支付货款。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中,原告张XX经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与被告黄X签订拆迁还建期房买卖合同,签约当日全额付清购房款项。近十年还建房未动工,原告购房居住目的无法实现,遂诉至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戎畅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梳理完整证据链,驳斥被告以政府未通知分房为由主张无逾期交房责任的观点。最终,法院确认合同解除,被告黄X全额退还购房款项。

戎畅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充分发挥了律师在不同类型民商案件中的核心价值,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也赢得了同行和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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