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在厦门,犯罪嫌疑人黄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厦门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案件起因是黄XX等人与对方多人发生冲突,对方人员率先挑衅、动手,多人持械围殴他人,黄XX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参与制止,过程中造成对方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案发后,黄XX一方主动承担对方医疗费,多次协商民事赔偿,但因对方索要赔偿过高未达成一致。
接手本案的,是2018年开始执业的律师黄传斌。该律师对案件证据产生怀疑,认为可能存在认定黄XX故意伤害的证据不足情况。为查证,律师首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黄XX,详细了解冲突发生的具体过程。接着,律师逐页翻阅案件卷宗,重点查看现场证人的询问笔录和相关物证照片。之后,律师还走访了案发现场周边,向附近居民了解案发时的真实情况。
通过这些动作,律师发现了关键细节:对方率先挑衅、动手,黄XX是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才参与制止,其行为具有正当性。基于此,律师向XX分局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申请对黄XX取保候审。最终,厦门市公安局XX分局依法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黄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又以不予逮捕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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