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一起合同诈骗案正在开庭审理。被告张某神色焦虑,辩护席上,李鉴春律师镇定自若,有条理地阐述着观点。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意见,张某被不起诉。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他转行成为律师,至今执业十六年,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为例,某公司以合同诈骗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李律师介入后,全面阅卷、会见张某并调取材料,重建了设备租赁、使用、转移的完整过程。他指出张某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并系统论证该案件属民事范畴。他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最终检察机关认定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此案体现了李律师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厘清法律边界的能力,通过细致分析证据和行为模式还原事实。
另一起万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李律师的辩护能力同样得到发挥。万X被指控利用银行卡为犯罪资金流转提供协助。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退赔,让万X认罪认罚。随后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之后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他持续跟进,让检察机关提出合理量刑建议并获法院采纳。此案中,李律师通过分阶段辩护,在黄金救援期内发挥作用,抓住各环节要点,用精准的量刑协商为当事人争取轻缓处理。
李鉴春认为,律师工作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需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他以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在复杂刑事案件中找到突破点,为众多当事人带来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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