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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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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6 · 1800人看过
导读:协议离婚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登记(发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自受理申请起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应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程序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两个人的婚姻走到尽头,决定和平分手的时候,协议离婚就成了很多人的选择。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协议离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稀里糊涂就去办理,结果因为准备不充分或者不了解流程,导致离婚手续办得磕磕绊绊。其实,协议离婚有一套明确的程序,了解这些程序,能让离婚过程更加顺利。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协议离婚程序的具体内容。

一、申请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小李和小张决定协议离婚,他们就需要先起草好离婚协议,明确孩子归谁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承担等问题,然后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一起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二、受理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比如,若一方没有携带身份证,或者离婚协议内容不完整,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就不会受理申请。所以在去申请离婚前,一定要确保材料齐全、协议内容明确。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例如,在冷静期内,小王突然反悔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程序撤回离婚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过程中,婚姻登记员会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见。比如,会问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是否达成一致等。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发放离婚证时,婚姻登记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然后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办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该怎么办;离婚后发现还有未分割的财产,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会陷入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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