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8月,原告靳XX入职被告生物科技公司担任区域经理。然而,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还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的情况。靳XX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将被告告上了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保。被告委托律师应诉,辩称原告系劳务派遣人员,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这起纠纷就此闹到了法院。
这起案件有两个核心争议点。
第一,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法院查明,原告提交了入职登记表、新人入职手册、离职证明、工作邮件、银行流水等证据。这些证据显示,原告受被告管理,从事被告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被告则提交了劳务外包协议、投保证明,拟证明双方是派遣关系。但法院最终认定,原告受被告管理、从事被告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双方具备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劳动关系成立。也就是说,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告所呈现出的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第二,被告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原告主张被告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社保。被告则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这些责任。法院认为,被告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为21321.84元;拖欠工资经核查为26416.55元;经济补偿金根据原告工作情况计算为5300元。而补缴社保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所以驳回了原告这一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原被告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令被告限期支付原告未签书面劳合同双工资差额21321.84元、拖欠工资26416.55元、经补偿金5300元,驳回补缴社保的诉讼请求。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找工作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工作内容、社保等重要事项,这是保障自己权益的关键。工作过程中,注意保存好入职登记表、工作邮件、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情况,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这起案件中,法院最终确认了原被告的劳动关系,被告也需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周耀东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的学历让他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执业至今,他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其中劳动争议案件也不在少数。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劳动纠纷时,能够精准梳理证据,依法界定劳动关系,成功帮助劳动者追回欠薪与补偿。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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