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向东是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
从2022年开始执业以来,杨向东在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侵权领域,他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此外,他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进一步了解杨向东律师的专业能力。
第一个案例是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涉嫌“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仅对“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遂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于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完全一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杨向东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阐明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指出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负有对“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作出处理的法定义务。同时,他们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认为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书写病历”问题,而未对“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问题予以认定,属“选择性执法”。此外,他们还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
另一起类似的医疗相关案例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因颈椎疾病于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期间在被告医院多次接受住院治疗,术后出现颈部脊髓功能损伤、呼吸衰竭等严重并发症,最终造成高位伤残。原告认为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其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杨向东律师团队作为患方代理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发现医疗机构在术后二氧化碳潴留的监测与干预、脊髓功能损伤的早期识别等方面存在疏漏。他们精准对接鉴定意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并就诊疗关键问题向鉴定机构提交专业陈述,鉴定结论认定医方存在“术后监测不到位、并发症处理不及时”等不足,过错参与度评定为次要责任范围。此外,他们还科学量化损失诉求,依据鉴定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逐项严谨核算。
在这两个案例中,杨向东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医疗纠纷行政处罚争议案中,他准确把握争议焦点,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通过对法律依据的系统梳理和关键证据的固定,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他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全面梳理诊疗过程,精准对接鉴定意见,科学量化损失诉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这两类案件具有普遍的价值。医疗纠纷行政处罚争议案件涉及到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全面履职问题,对于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则涉及到医疗机构的诊疗规范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对于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诊疗水平、保障患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于同行来说,杨向东律师处理案件的方法和策略值得借鉴;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类似的案件时,可以从中获得维权的思路和方法。
杨向东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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