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立新律师拥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是江苏惟开律所执行主任律师、商事团队负责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他擅长合同、公司、股权、刑事、婚姻、建筑工程等多个领域,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在一起贷款中介服务合同引发的小额诉讼纠纷中,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被告王X,要求其支付21000元贷款服务费及利息。被告王X称原告仅将其带到金融机构门口便离开,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薛立新律师作为王X的代理人,在庭审中提出三项关键抗辩: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未参与贷款核心服务;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贷款系被告独立完成。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这些观点,认定原告服务存在瑕疵,将服务费减至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为委托人减少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出。
另一起公司注销后被追债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某建筑公司要求已注销公司的股东顾X、杨X对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顾X面临巨额债务风险。薛立新律师作为顾X的代理律师,围绕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顾X仅为代持股东、原告要求股东担责依据不成立这三个核心焦点进行抗辩。通过银行流水还原资金走向,证明借款与公司经营无关;举证证明顾X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法院最终认定原告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依据不足,30万元借款本息全部由实际借款人承担,顾X、杨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还有一起“他人账户转账”引发的民间借贷争议,原告胡X通过案外人杨某的银行卡借给被告曹X20万元,曹X到期不还,还抗辩借款是向胡X父亲所借且已还清。薛立新律师围绕锁定借贷合意、证明账户实际使用人、否定“已还给父亲”这三个关键点构建证据链。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借贷合意,申请杨某出庭作证证明账户由胡X支配,否定被告提交的无效证据。法院认定胡X是真实出借人,判决曹X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在面对各类法律纠纷时,当事人要注重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明确自身权益和义务,遇到复杂情况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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