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作为建材及设备供应商,自2019年7月起为广西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古毫隧道项目供货。供货结束对账后,各被告以各种理由长期拖欠货款377945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在这种追款无门、证据复杂且责任主体难以明确的困境下,原告委托了吴震律师。吴震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尤其在工程建筑领域有着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他深知此类案件中责任主体认定和证据链构建的重要性,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始梳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
案件审理中,被告C辩称其仅为公司员工,签字系职务行为,不应承担付款责任;被告XX、被告B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按照普通代理思路,在部分被告缺席且责任主体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案件事实认定可能会陷入困境,债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但吴震律师凭借其对工程建筑领域法律实务的熟悉,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采取了特殊策略。
他通过仔细审查销货清单、两次对账函、项目对账单等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从项目承包模式来看,确定被告XX和被告B为合伙承包施工关系;对账单上被告XX的盖章以及被告B的签字,进一步证明了他们的欠款责任;而被告C的签字结合其员工身份,认定为职务行为。在紧张的诉讼时限内,吴震律师精准地完成了证据梳理和责任主体认定工作。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吴震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XX、被告B为共同欠款人,判决其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377945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二被告共同负担。不过,目前该判决尚在执行阶段。吴震律师在诉讼中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相关财产。他告知原告,若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依据保全裁定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查封的财产,这为原告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最大程度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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