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专注所以专业”,这句理念贯穿了杨友良律师的执业生涯。在一次医疗纠纷案件中,这一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2024年2月24日,孕妇因“孕31+6周、双胎妊娠、胎膜早破”入住被告医院待产。入院后虽经保胎、抗感染等治疗,但最终一胎儿死亡,另一新生儿经抢救无效次日死亡。经鉴定,两胎儿死亡原因均为“宫内缺氧窒息”。原告认为医院存在告知义务履行不当、胎心监护不规范等过错,遂起诉要求赔偿。案件初始,情况复杂,医院方面也坚称自身无过错,使得原告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面对这一棘手案件,杨友良律师凭借“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念,迅速展开行动。他精准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及时申请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他仔细研究病历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当医院提出“已充分告知、胎心监护规范、救治到位”等辩解时,杨友良结合鉴定意见和病历材料逐一驳斥。通过专注的研究和严谨的分析,他成功促使法院采纳鉴定结论。同时,他争取最大赔偿范围,不仅主张了新生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还为产妇争取到了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避免了被告将产妇损失排除在外的企图。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684,341.29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及部分鉴定费),并承担相应诉讼费。这一结果让原告家庭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和慰藉,也体现了杨友良律师专注专业带来的价值。
在另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中,“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再次发挥了关键作用。高管程某离职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扣留其60.7万股权奖金。程某认为公司克扣奖金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委托杨友良律师维权。公司方面辩称,程某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表明其确认各项权益已得到保障,不应再就奖金等事项主张权益。并且依据公司制度,项目亏损时有权扣除购股权款项。
杨友良律师专注于案件细节,深入研究双方提供的证据。他指出,出现亏损应一项目一计算,公司并未就项目的实际亏损进行任何举证,无证据证明有实际亏损情况。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事宜以及衍生出来的事项不包括程某的诉请,该协议利用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来规避公司责任,应属无效条款。在庭审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注的态度,为程某据理力争。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程某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这一判决结果为程某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杨友良律师专注专业的办案能力。
杨友良律师始终坚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条,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严谨的职业态度和扎实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服务,持续为客户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