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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参与跨境诈骗,最终获轻判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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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569人看过
导读:2025年5月,蔡X接到电话传唤后,来到了相关部门,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谁也没想到,他这一自首行为,加上律师的有效辩护,会让他在处罚上有了一个相对较好的结果。
他参与跨境诈骗,最终获轻判罚金

案件详情

2021年4月,时年30岁、初中文化且无业的蔡X偷渡到缅甸境内,加入了当地一个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他在该集团的“超牛组”里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大概有2个月。这个诈骗集团采用“杀猪盘”的方式,诈骗了境内139名被害人涉案金额高达3600余万元。

2025年5月,蔡X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公诉机关指控他构成诈骗罪,认为他是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蔡X对指控没有异议,而他的辩护人高志博律师则提出,蔡X未实际获利,而且家庭经济困难,请求酌情降低罚金

庭审辩护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高志博律师在尊重案件事实、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量刑建议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了罚金数额的辩护上。

高志博律师向法庭详细说明,蔡X在诈骗集团里只是底层的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既没领取工资,也未参与分赃,没有任何违法所得。同时,律师还提交了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他的妻子要抚养未满周岁的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了严重的生活困难,实在无力承担较高的罚金。律师结合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蔡X的悔罪态度以及家庭实际困境,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减少罚金数额,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回归家庭的机会。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法院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蔡X是犯罪集团的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蔡X经传唤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同时,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蔡X未获利、家庭困难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后依法判处较低罚金,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这个案子由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代理。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十余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百余件,服务地区为哈尔滨。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涉及刑事犯罪时,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和如实供述是非常重要的从轻情节。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家庭经济困难等,也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向法院说明,争取从轻处罚。对于家属来说,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辩护是很有必要的。

律师能力侧面展现

在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蔡X最终能获得相对较轻的罚金判决,离不开高志博律师的精准辩护。高律师执业多年,承办过大量的刑事案子,丰富的经验让他在面对复杂的跨境诈骗案件时,能迅速找准关键突破口。他没有纠结于案件的定性,而是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为当事人实现了有效辩护,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高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他深入了解被告人的家庭结构、经济状况、抚养压力等实际困难,并将这些客观困境完整地呈现给法庭,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结合,最终打动法院作出轻罚金判决。他这种专业务实的态度,既配合司法机关查明事实,又切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家庭稳定的统一。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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