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XX作为原河南某商贸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投资不存在的电动车厂、高额返利为诱饵实施诈骗。2023年9月开始行骗,2024年6月被刑拘、逮捕,指控明确。诈骗行为涉及众多被害人,证据繁杂,且诈骗罪主犯通常量刑较重,要为其争取从轻处罚难度极大。
切入点:证据与情节审查
执业第2年的任佳乐接手此案后,没有急于求成。在承办过逾百件案件的他看来,刑事案件需全面审查证据。他仔细研究案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寻找案件的突破点。任佳乐发现颜XX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这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情节。同时,他考虑到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这一因素,认为这可能成为量刑的关键。
策略:推动退赔与认罪认罚
任佳乐积极推动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与被害人沟通协商,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他协助被告人落实认罪认罚,让颜XX当庭认罪,展现出悔罪态度。在庭审中,任佳乐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发表辩护意见,结合颜XX如实供述等情节,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请求。
从接受委托到最终判决,任佳乐全程参与,为颜XX的案件付出了诸多努力。最终,法院判决颜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被害人。任佳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为其避免了长期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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