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夫妻在感情出现问题时,会选择协议离婚来和平解决。可有时候,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后,可能一方或者双方又后悔了,心里就琢磨着这协议离婚能不能撤销,如果能撤销,撤销期又是多久呢?接下来就给大家好好讲讲这其中的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中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与撤销相关规定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离婚登记处理表》一并存档。
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并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不想离婚了,那么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二、冷静期后未完成离婚登记视为撤销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如果过了冷静期,夫妻双方没有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那么这次协议离婚申请就自动撤销了。
比如,小王和小赵在冷静期内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但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因为各种原因没能一起去领离婚证,那么他们这次的离婚申请就自动撤销了。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
三、完成离婚登记后一般无法撤销
如果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申请,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就正式生效了。一般情况下,完成离婚登记后是不能撤销的。
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等部分的约定。例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相关约定。
四、撤销协议离婚的操作要点
如果是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在规定的三十天冷静期内提出;二是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三是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如果是完成离婚登记后因欺诈、胁迫等情形起诉撤销财产分割约定,需要做好取证工作。比如收集对方欺诈、胁迫的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离婚完成后,可能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子女抚养问题是否需要重新协商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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