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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全律师:涉嫌偷越国境,最终获少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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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794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陈俊全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1710474722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481029572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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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这在很多人印象里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通常会面临较重的刑罚。但王XX和王XX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最终却获得了少刑的结果,这个反转实在让人意想不到。
陈俊全律师:涉嫌偷越国境,最终获少刑结果

案件基本事实

20xx年11月23日,被告人王XX接受“xx”的雇请,从湖南株洲驾驶其桂P9xxxx轿车到百色市德保县,运送欲偷越国境的人员黄Xx、田XX两人到天等县XX的xx旅店住宿并等待安排偷越国境。11月24日,王XX根据“xx”安排,联系被告人王XX,并让王XX去南宁市接欲偷越国境的人员。王XX和王XX一起驾驶一辆商务车去接被告人李XX和偷渡人员杨xx、丘xx、李X、陈X、黎X、吴XX等6人到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XX与王XX汇合。之后,王XX驾驶车辆运送陈X、黎X、吴XX3人,王XX和王XX驾驶车辆运送李XX、杨xx、丘xx、李X4人分别到天等县城并等待安排偷越国境。11月24日下午,王XX、王XX和黄Xx、田XX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25日凌晨,李XX和杨xx、丘xx、李X、陈X、黎X、吴XX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XX、王XX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XX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XX、王XX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李XX在偷越国境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王XX、王XX、李X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王XX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建议判处王XX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建议判处李XX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辩护人陈俊全律师提出王XX属从犯的辩护意见,但与查明事实不符未被采纳,不过其提出王XX属犯罪未遂、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相符,被法院予以采信。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公诉机关提交了书证,包括公安机关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户籍证明、抓获经过、搜查笔录、搜查照片、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物品照片、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卡收款截图照片、王XX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机动车信息结果查询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说明、广西靖西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随案移送清单等;还有证人黄Xx、陈X、吴XX、田XX、杨xx、黎X、丘xx、李X、池xx等人的证言;被告人王XX、王XX、李XX的供述和辩解;指认手机信息照片、微信账号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照片、车辆照片;电子证据检查工作记录等证据证实整个案件过程。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XX、王XX违反国家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李XX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偷越国境罪。在共同犯罪中,王XX联系王XX结伙实施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行为,并收取运费,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王XX配合王XX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在主犯中作用较轻,量刑时酌情从轻考虑。王XX、王XX在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李XX在非法偷越国境途中被查获,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王XX、王XX、李X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结果

被告人王XX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王XX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XX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王XX违法所得人民币9500元,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被告人王XX犯罪时使用的iphone12ProMax手机一部、王XX犯罪时使用的vivoS15手机一部、李XX犯罪时使用的iPhone12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王XX犯罪时使用的车牌号为桂P9xxxx丰田牌小型轿车一辆,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上缴国库。

这个案子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全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偷越国境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遵守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法规,不要心存侥幸。如果不小心卷入这类案件,要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事实,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同时,要远离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触犯法律红线。

结尾

在这起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案件中,虽然被告人王XX、王XX和李XX确实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但最终获得了少刑的结果。这其中离不开陈俊全律师的努力。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在这起案件中,他积极收集相关资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正是他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让他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从容应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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