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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情节严重”指控中为网络赌局代理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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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296人看过
导读: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A因参与网络赌博平台代理被公诉机关指控。郑晓龙律师介入后,精准界定从犯地位,整合从宽情节开展辩护。最终法院采纳意见,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从“情节严重”指控中为网络赌局代理争取缓刑

网络赌博犯罪日益猖獗的当下,一起涉及众多被告人的开设赌场罪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公诉机关指控包括【被告人A】在内的26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涉案团伙利用境外服务器搭建“redpoker”网络赌博平台,以三级代理模式发展下线,吸引了11478名赌客参与赌博,平台充值总金额达3462万余元,代理分红总金额达1026万余元。【被告人A】作为平台代理,参与发展会员并获取红利19万余元,公诉机关认定其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郑晓龙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面对这起复杂的网络赌博案件,郑晓龙律师介入后迅速开展了针对性的辩护工作。

首先,郑晓龙律师凭借其对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深入了解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敏锐地指出【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仅作为普通代理参与,未参与平台搭建、规则制定等核心环节,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郑晓龙律师在执业多年中,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刑事案件,对这类犯罪的组织架构和各环节的作用有着清晰的认识,这使得他能够准确地为【被告人A】定位从犯地位。

其次,郑晓龙律师强调【被告人A】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并且指出【被告人A】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悔罪态度诚恳,系初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郑晓龙律师深知在刑事辩护中,充分运用从宽处罚情节的重要性,他将这些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进行全面整合,形成了完整的罪轻辩护逻辑。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郑晓龙律师针对网络赌场代理的责任认定、违法所得核算、缓刑适用条件等核心问题,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司法解释展开了专业辩护。他的辩护意见贴合网络赌博犯罪的审判实践,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郑晓龙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其从犯地位、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涉案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均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郑晓龙律师在案件中,通过精准界定从犯地位、有效运用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专业适配网络开设赌场罪辩护要点,为【被告人A】争取到了缓刑,实现了惩戒与矫正的双重目标,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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