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合同纠纷一直是实务中的难点与焦点。其中,实际施工人权益保障问题尤为突出。由于建设工程发包链条复杂,涉及业主、总包方、分包方等多方主体,各主体之间对已付款项、未付款项及付款责任主体往往存在巨大争议,这使得实际施工人在主张工程款时面临诸多困境。
从法理逻辑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情形,但在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以及如何穿透多层发包关系确定各主体的付款责任,是司法裁判的难点所在。同时,举证困境也不容忽视,各被告之间账目混乱、互相推诿,实际施工人需要构建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才能在诉讼中获得支持。
九江学院法学学士出身的王泽明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以龚X诉九江某大型商业广场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发包人、总包方及分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为例。龚X与案外人付X、被告陈某以合伙形式实际施工完成了该系列绿化工程,此前生效判决确认龚X在合伙体中占有29%的份额,并有权按此比例向发包方主张权利。然而,该工程涉及八个子项目,发包链条复杂,各被告对付款责任互相推诿。
王泽明律师凭借其多年的执业经验,精准定位龚X“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向发包人A公司及总包方C公司主张权利。同时,他系统梳理了此前系列案件中的证据,构建了完整的债权证明体系。自2019年执业以来,王泽明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此次他的专业能力在本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庭审中,各被告均提出抗辩,但王泽明律师据理力争。法院最终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龚X的诉讼主体资格,逐项核清各被告的欠付责任与具体金额。判决A公司、B公司、C公司分别向龚X支付相应工程款,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三被告承担。
这起案件是王泽明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的一次成功实践。他通过精准运用法律、娴熟运用证据,帮助当事人穿透多层发包关系,追回了欠付工程款,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案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彰显了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