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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400万,老板竟获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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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1 · 1796人看过
偷税漏税专业律师 叶伟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66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上海正策(南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241074012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021682850
案例展示:10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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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X是南通一家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3年,他和公司一名高管因销售提成起了劳动争议,多次协商都没谈拢。王X根本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觉得就是普通的纠纷,过段时间就会平息。
逃税400万,老板竟获相对不起诉

没想到,那高管直接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了王X,还提交了公司近三年未开票收入记录、私人账户收款记录等材料。税务机关一查,发现公司三年间通过私人账户收货款,没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累计偷逃税款400余万元,占应纳税额比例超30%。2024年初,案件被移交给公安机关,王X因涉嫌逃税罪刑事立案还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王X一下子慌了神,焦虑又绝望,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王X的家属心急如焚,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了上海正策(南通)律师事务所的叶伟佳律师。叶律师执业两年多,之前在上市集团负责企业风控,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婚家、公司方面的案子。

叶律师仔细梳理案情时,发现了关键细节。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就给案子带来了转机。

叶律师制定了核心诉讼策略。他让王X家属赶紧筹措资金,一周内把400余万元税款及相应滞纳金补缴到税务机关,还提交了书面整改方案,承诺规范财务制度。之后,叶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强调王X是初犯,因法律意识淡薄漏税,案发后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认罪态度好,符合不予起诉条件

庭审时,叶律师据理力争,指出王X的各种从轻情节。王X紧张得手心直冒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最终,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X虽构成逃税罪,但案发后全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系初犯、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小,决定对王X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到判决结果,王X松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企业公私账别混同,重视税务合规。

第二,劳动争议及时化解,别让矛盾升级。

第三,涉嫌逃税犯罪,尽快补缴税款滞纳金。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经营要合规,出了事积极补救还有机会。在这个案子里,叶伟佳律师抓住了刑法里补缴税款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关键条款,帮王X争取到了相对不起诉,避免了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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