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大案往往因其涉案金额巨大、人员众多而备受关注,一旦一审重判,二审想要实现逆转难度极大。然而,在湖北某起涉案金额超5亿元的传销大案中,李星星律师却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细致的证据梳理,成功实现了二审的大幅改判。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网络新型传销,短短三个多月就吸引注册会员超3万,实际参与人员2万+,层级最高达近百级,社会影响极大。一审将上诉人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判处4年实刑,违法所得30万+。
2022年开始执业的李星星律师,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刑事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介入二审后,立刻对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进行全面梳理。凭借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李星星律师敏锐地发现了三大关键辩点。
首先是违法所得严重虚高问题。李星星律师注意到,一审未扣除共同操作账号收益分成、转给主犯用于平台运营的30万+,存在重复计算。她深知在传销案件中,违法所得的准确计算对于量刑至关重要。于是,她仔细核对相关账目和转账记录,为二审依法核减违法所得至11万元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持。
其次是角色定位严重偏差。李星星律师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深入研究,发现上诉人并非发起、策划、控制者,仅为团队负责人,起辅助、次要作用。她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账号流水、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同案比对笔录等,重点论证平台由其他人独资控制、购买软件、制定规则、分配收益,上诉人未参与核心决策、未控制资金、未管理平台,仅负责线下宣传与团队维护,作用显著小于主犯。最终,依法认定上诉人为从犯。
最后是自首情节应予充分从宽。李星星律师了解到上诉人系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主要事实,构成自首。但一审量刑未充分体现从宽幅度。她在庭审中着重强调这一点,为上诉人争取到了应有的从宽处理。
在二审庭审中,李星星律师当庭提交了精心准备的证据,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充分论证。同时,她还指出鉴定意见存在一人多账号、重复统计层级等瑕疵,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上诉人为从犯、具有自首、全额退赃、二审新增退赔等情节,撤销一审量刑,将刑期从四年改判为二年多,违法所得从30万+核减至11万元。这一结果实现了传销大案罕见的二审大幅改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自由与财产权益。
李星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不忘初心,用心做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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